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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许多国际组织和研究机构相继就碳定价问题发出倡议,并倾向于简单比较各个国家碳市场和碳税政策下的显性碳价以及所谓的实现特定减排目标的“碳价走廊”。这种简单比较的实质是根据各国的显性碳价评价各国的减排努力。这种方法首先忽略了除碳市场和碳税政策之外的其他气候政策带来的隐性碳价(implicit carbon price),同时也会导致以“碳价责任”模糊“减排责任”的结果,进而形成对低显性碳价国家的压力。

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除碳市场外,针对节能、可再生能源、清洁技术等的激励政策措施应用非常广泛,在我国的碳减排政策组合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但目前鲜有研究对这些非碳定价政策产生的隐性碳价进行量化评估。

鉴于此,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气候治理与碳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段茂盛研究员团队对我国可再生能源激励政策所带来的隐性碳价水平进行了系统性的回顾和量化评估。近日,相关成果以Measuring Implicit Carbon Prices of Renewable Energy Incentives: Insights from China(《衡量可再生能源激励带来的隐性碳价:来自中国的见解》)为题,在线发表于Energy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期刊。段茂盛研究员为通讯作者,其他作者包括研究所硕士毕业生权逸飞和博士研究生罗崇佳。

该研究开发了一套覆盖多种可再生能源激励政策且具有广泛适用性的隐性碳价评估方法,并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两方面改进。1.不同于以往研究仅关注上网电价政策带来的隐性碳价,该研究在计算隐性碳价时还考虑了可再生能源证书、项目建设补贴、税收优惠和并网补贴等多种激励政策工具,评估范围更加广泛。2.该研究将各项政策覆盖的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作为一个权重指标纳入隐性碳价的计算,并由此得到省级和国家层面的隐性碳价,从而提高了不同区域隐性碳价间的可比性。

基于该方法,研究团队对我国过去十余年的可再生能源政策进行了回顾,包括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分布式光伏补贴、绿色电力证书、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光电建筑项目补贴等政策。各项政策的隐性碳价等于政策补贴成本与政策所实现减排量的比值,并进一步根据政策覆盖的发电量加权得到省级和全国层面的隐性碳价。

研究的主要发现如下:

首先,中国可再生能源激励政策带来的隐性碳价从2009年的2.01元/吨二氧化碳水平逐渐上升,至2019年达到47.70元的最高值。此后,由于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逐步退坡,隐性碳价略有下降。总体而言,近几年可再生能源激励政策带来的隐性碳价水平与全国碳市场早期的显性碳价相当,表明中国在推广可再生能源方面付出了不容忽视的重大努力。

其次,不同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以及不同省份间的隐性碳价均存在明显差异。目前,我国陆上风电的隐性碳价最低,而海上风电的隐性碳价最高。较低的隐性碳价意味着相应的减排技术具有更高的成本效益,值得政策制定者的关注并在未来进一步推广和发展。

研究提出的隐性碳价的相关概念和评估方法可用于其他背景下的可再生能源政策评估,并协助政策制定者设定合理且可实现的可再生能源目标,指导各国发展更具成本效益的可再生能源技术。此外,研究强调显性碳价和隐性碳价政策都是反映一个国家碳减排努力的重要指标,在评估各国减排努力时,不能只关注碳定价政策及其产生的显性碳价,而应当更全面地审视各项政策的综合减排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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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fei Quan, Maosheng Duan & Chongjia Luo (2025). Measuring Implicit Carbon Prices of Renewable Energy Incentives: Insights from China. Energy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85: 101656. https://doi.org/10.1016/j.esd.2025.10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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